|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4日 11:22 |
作者: |
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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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李 玲 本报讯 昨日,审计署公布了近期对河南、甘肃、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福建、陕西、内蒙古和重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至2007年违规使用支农资金整改结果:积极收缴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财政支农资金,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据悉,今年5月20日审计署发布调查结果显示,10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截至今年5月底,各地已经整改的违规资金22.86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违规资金总额的84.91%。10省区市被挤占挪用的财政支农资金已经归还原渠道7.53亿元。其中,归还被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财政支农资金4084.93万元,占被挪用于建房买车违规资金总额的70%,其余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违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审计署称,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和10省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据调查了解,此次审计调查查出的违规问题,大部分单位已整改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审计署调查显示,各地强化问责制,对于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在审计调查期间,审计机关共向地方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4起,涉案金额2960.5万元,涉案人员26人,目前已有2人被立案调查,2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针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积极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如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下发和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5项规定,建立完善了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制度。陕西省完善了《陕西省省级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并在2009年进一步细化了部门预算编制,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甘肃省民勤县废止了实施11年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撤销了县财政局开设的4个“归集资金”专户,同时根据省财政厅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新的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 审计署表示,下一步,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踪相关地方和单位的后续整改情况,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切实纠正存在问题,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促进不断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政支农资金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从根本上杜绝违规使用支农资金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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