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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加快创业板开通交易进度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20日 04:18 作者 于扬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8月20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深交所拟于9月19日和10月10日进行两次创业板交易全网测试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目前创业板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加快进行,首批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时间日益临近,为此,各券商要加快推进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开通交易的工作进度,并要在10月9日之前完成创业板相关技术系统调整。深交所拟于9月19日和10月10日安排举行两次全网测试。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安排无疑使首批创业板公司挂牌的时间表进一步明晰。《通知》指出,自7月15日以来,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已实施一个月,目前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为进一步推进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引导投资者尽早签署风险揭示书,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平稳启动,协会要求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制定工作目标,督促和指导营业部加快推进工作进度。此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曾在“创业板发行审核培训座谈会”上指出,第一批创业板企业预计10月底或11月初挂牌。
  《通知》要求,各会员应当认真分析营业部客户数量、结构及分布等情况,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安排、有序引导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且有意愿参与创业板市场的客户尽早开通交易;特别要对重点地区、重点营业部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避免在创业板新股发行、首批企业挂牌交易等几个重要时段,出现客户集中办理现场签署工作而引发拥堵风险。
  《通知》还要求,各会员应在公司网站首页、营业场所、行情及交易系统等醒目位置,或者通过邮件、短信及电话等多种方式,提醒有意愿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客户,尽早根据公司安排前往营业场所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并明确告知客户在签署《风险揭示书》后2至5个交易日后才能进行交易,同时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也需事先完成上述手续。
  为做好技术系统准备,《通知》明确提出,各会员应在10月9日之前完成创业板相关技术系统调整、测试与上线,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在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后按规定时限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防止未经办理开通手续的客户直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和交易。此外,深交所拟于9月19日和10月10日安排举行两次全网测试,并将组织对会员技术系统准备情况的现场检查。
  中国证券业协会进一步指出,各会员应以此为契机,完善客户分类管理,积极建立包括投资者教育、交易行为规范及产品业务服务等内容的全面适当性管理与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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