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9日 03:03 |
作者: |
吕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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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本报讯 电讯盈科(00008.HK)大股东盈科拓展就电盈私有化被否决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要求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但申请昨日被驳回。对于上诉庭的裁决,盈拓表示会在研究判词后才决定是否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而香港证监会则表示,获悉法院的决定,暂时无其它回应。 今年4月22日,香港上诉法院否决了电盈的私有化方案。当时,法官罗杰志(Anthony Rogers)在书面裁决中称:电讯盈科在今年2月4日进行的股东大会表决中被操纵,因为该公司的一位投资者向数百名本地的保险经纪人分发股票,并唆使他们投票支持私有化收购方案。随后,电讯盈科及其母公司———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的投资公司盈科(亚洲)拓展表示,将向香港终审法院进行上诉。 据香港法律界人士介绍,盈拓必须要先获得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的允许,才能将案件递交给更高一级的法院。但如果其申请被上诉庭驳回,它可以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请求。 昨日,曾在今年4月份否决电盈私有化的原班人马———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等三名法官再次出席聆讯,而香港证监会和电盈小股东就继续由资深大律师潘松辉和冯华健作为代表。代表盈拓的律师在庭上表示,申请上诉不是要重提私有化电盈,而是因为电盈私有化并非单一事件,其它企业如果私有化亦同样会面对拆票问题,所以想通过上诉厘清一些法律问题。但香港证监会的律师表示,香港立法会稍后将讨论修改公司法内有关私有化的条文,最终可能作出修订,所以即使终审法院有裁决,亦会被未来的新法例所取代。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最后宣布,否决电讯盈科就私有化计划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并裁定电盈大股东盈拓及Starvest需支付香港证监会及两名小股东的诉讼费用,电盈则无需支付。 电盈及其大股东上诉再次受挫,令许多电盈小股东倍感开心,有人表示:“不枉一早来到法院旁听。”电盈小股东大联盟成员陈仲翔表示,对裁决表示满意并认为公道,他希望有关电盈私有化事件至此可告一段落,“正如第二大股东网通集团总经理常小兵所说:已划上句号。” 电盈昨日以平盘报收于2.13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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