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6日 03:11 |
作者: |
杨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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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中央有关稳定出口的部署,努力缓解企业收结汇困难。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提高至30%,小额预收货款、延期付款和预付货款不纳入比例限制。二是改进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支持企业“走出去”。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额度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进行境外放款,缓解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后续融资难和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三是进一步简化外汇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将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等10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下放分局。四是继续推进外汇市场建设。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试运行询价交易净额清算业务,降低外汇交易的信用风险和清算风险。五是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的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平衡境内外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调整境内外资产结构,加大对进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杨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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