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1日 06:56 |
作者: |
李巧宁 |
| |
证券时报记者 李巧宁 本报讯 审计署昨日发布今年第10号审计公告,公布了对三峡总公司投资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的第一阶段审计结果。公告表明,审计没有发现挪用和严重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但存在项目执行概算尚未编制完成等问题,致使审计难以对投资总体控制作出评价。 溪洛渡水电站自2002年由原国家计委立项,是全国第二大水电站。审计结果表明,三峡总公司及各参建单位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建设任务,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较好,审计没有发现挪用和严重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加强并逐步规范;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不断规范施工企业行为。 公告同时指出,审计也发现溪洛渡工程在投资控制、工期进度、招投标、关联企业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影响项目投资效益的问题,四川、云南两省在移民安置进度、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