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10日 04:37 |
作者: |
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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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张宁 日前,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信托贷款发放也提出了若干条件要求。此前,曾有分析人士担心这一政策将对银信合作的房地产信托贷款产品有所限制。但据银行业人士分析,新规并未针对房地产领域。而信托公司也没有太在意这块占比小、利润薄的银信合作业务,反而表示将把更多精力放在房地产集合信托类产品的开发上。 根据《通知》,理财资金用于发放信托贷款,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再加上6月监管层曾下发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表示将限制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因此有部分市场人士就此解读为《通知》可能对投资于房地产的信托贷款产品也将有所限制。对此,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通知》主要针对的是“两高一过”(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并没有强调房地产领域,但也反映了监管层对理财产品总体趋向稳健的要求。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则认为,从国家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角度理解,现阶段对于房地产领域的信贷本身还没有到要限制的地步。 而某信托公司人士表示,无论新规对房地产信托贷款限制与否,对信托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的业务拓展影响不大。据该人士介绍,在信托公司业务中,银信合作产品的房地产信托贷款产品比例不大。以房地产信托成立最为火爆的2008年为例,当年共发行了135个房地产领域投资的集合信托计划,而银信合作的房地产信托仅为58个。更重要的是,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银信合作产品回报太低。据上述人士透露,由于是银行主导,在银信合作的房地产信托贷款中,信托公司的回报率普遍在千分之一以内。而在信托公司自主管理房地产集合信托中,能够获取的收入一般均超过3%。 与此同时,信托业人士认为房地产信托规模下半年仍将继续快速发展。杭工商信托总经理丁晓萍认为,现阶段中小房地产开发商更多地参与房地产信托的趋势正在加强,信托公司将在房地产投资领域发挥更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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