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7日 04:29 |
作者: |
仁际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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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中关村(000931)今日决定向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约3.8亿元,同时,中关村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也向鹏泰投资借款约994.7万元。不过,此事遭到一名董事的反对。 中关村董事刘力文对上述事项投出了反对票,原因是“因议案中涉及的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利息约定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据悉,上述两笔借款期限均为自7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6.903%。若上述借款均于7月1日到账,此次关联交易中关村和中关村建设向鹏泰投资借款一年期利息合计约为2704.5万元。 中关村表示,通过此次交易,公司获得的流动资金将用于项目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加快工程进度,缓解资金压力。此次借款无须公司以资产或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此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融资拓展主业,借款利率确定公允合理,对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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