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5日 03:57 |
作者: |
郭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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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郭 蕾 本报讯 香港证监会昨日表示,鼓励金融界与监管机构加强沟通联系,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允许在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的新机制,推动粤港两地更紧密的合作关系,积极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CEPA补充协议六》)的有关安排。 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及政策、中国事务及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张灼华昨天在“2009粤港金融合作恳谈会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推介会”上,就如何推动粤港两地在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发表演讲。 张灼华表示,香港证监会希望能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及市场人士的协助下,制订和执行有关政策,从而为香港市场定位,让内地得以利用香港的种种优势加倍发挥,继续开放资本市场,并成为全球市场的重要一员。 张灼华特别谈到《CEPA补充协议六》的签署,及香港证监会就落实有关操作安排所做的工作。根据《CEPA补充协议六》,符合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张灼华指出,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本上是内地一个全新概念,没有先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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