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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提出监管改革三原则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19日 03:37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6月19日证券时报第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报讯  美国政府17日公布了大萧条以来最大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该方案引起各方反响,国际投资大师索罗斯18日在英国金融时报撰文指出,其不提倡实施过多的监管,只应该维持最低限度的监管。他提出,美国金融改革应遵循三个原则,并强烈主张对衍生品实施监管。
  首先,由于市场会产生泡沫,监管者必须承担防止泡沫过大的职责。
  其次,要控制资产泡沫,光靠控制货币供应量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信贷控制手段,如存款准备金和最低资本金要求。
  第三,必须厘清市场风险的含义。有效市场假说认为,市场总是趋向于平衡,偏离是随机出现的;并认为市场价格的运行不会出现“不连续点”。
  据此可以认为,市场风险就是影响市场参与者个体的风险。只要他们管理好自己承受的风险,监管者就可以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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