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7日 02:44 |
作者: |
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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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重庆市金融办相关人士在公开场合表示,要防止相关人士在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后立马抛售,借机“炒壳”。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有多重原因会使得发起人希望转让、抛售小额信贷公司的股权:一是找不到合适的经营团队,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小额贷款公司还是应该由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人来经营;其次是在经历金融危机后,部分人现金短缺,资本金迟迟无法到位。最后该人士也不排除会存在“为转让而争牌照”的情况。 与此同时,对于大多数民间资本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牌照从开始时就是“一照难求”。据长期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的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透露,温州的小额贷款公司牌照属于绝对的稀缺品,当地投资者拿到牌照后只会自己经营,没有出现“炒壳”的情况,反而是有表示能够拿到牌照的外地人前来温州寻找资金方面的合作。 对于外界对牌照的渴求,周德文认为,“是因为小额信贷公司使得草根金融从灰色地带走到阳光下,虽然利润减少了,但风险也减弱,借贷资金同时受到法律保护。” 据了解,目前重庆市的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资本金的变动作了限制,凡是股东或资本金变动超过30%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重新申请,才可继续经营,而且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应将其资本金的10%作为保证金存到指定监控账户。 (张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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