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0日 03:34 |
作者: |
周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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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昨日就“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一调整是有选择、有控制的,目的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节约用地,不会影响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市场。 上述负责人说,此次调整的对象是符合限定条件的工业项目用地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目的是规范出让底价的制订,不涉及出让方式的改变,具体宗地的成交价格,应由市场决定。因此此次调整不会对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市场造成影响。 他同时强调,此次调整是有选择、有控制的。譬如,通知明确适用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优先发展产业”和“用地集约”两项条件。因此,调整与工业项目节约用地这一目标并不违背,同时能够做到既有效推进经济较快增长,又能成功避免工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 他还透露,工业用地的管理应体现三方面政策目标:一是控总量。我国工业用地占用地总量比例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水平,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潜力,节约集约用地,从而保护耕地,将是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二是调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三是上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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