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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亟待市场化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09日 04:18 作者 谭述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5月09日证券时报第1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读者沙千里
  ——新股发行规则需改革
  新股发行价格应放开竞价,询价机构可以提供发行参考价,但不设上下限,最终价格由参与申购的所有投资者市场化竞价确定。
  正常情况下,中签率可设定为30%到50%,如中签率定得过低,申购者可以获得的股票数量就少,哪怕开盘首日即跌破发行价,损失也不会太大,那么他的申购报价就容易高于合理的估值。如果中签率定得过高,例如超过了90%,申购者可以获得的股票数量较大,一旦股票跌破发行价,带来的损失可能超出投资者的承受范围,那么他的申购报价就容易低于合理的估值。
  发行价的合理价格,应该与当时二级市场同类型股票的估值相近。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每天都在波动,所以开盘首日跌破发行价的总体比例应在三分之一左右才合理。
  以前的发行制度,使得某些机构同时具有定价权和优先申购权,低发行价与高开盘价的差额成了他们轻松套利的来源。我们认为,发行价与开盘价过大的差额应该通过提高发行价的方式给上市公司(这本属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以少发股份,募集的资金不变,这能增加每股净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全体投资者有利。
  要改变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跌破开盘价正常、跌破发行价不正常的错误观念,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同样应该是买者自负。(谭 述 整理)
  吴佳评点:
  新股的发行制度一定要改,而改革的核心应在于发行的市场化,即实行注册制。如果仍然沿用核准制,则只是改良,而非改革,现有弊端很难从根本上加以革除。
  这位读者来信中提了很多好的建议,如发行价格应放开,这一点,是保证投资者理性竞价的基础之一。如果人为控制发行价(以机械的市盈率为标准),则无疑会在一、二级市场之间留下巨大的无风险收益的空间,对大资金明显有利,对其他投资者显然不公。如果是有效的竞价,一二级市场应该基本是平稳对接。这位读者提出的发行价与二级市场同类型股票估值接近的建议,正是放开价格、有效竞价的结果。至于中签率,在目前卖方市场的格局下,不可能高到30%以上,人为设定不单不可取,也不具可操作性。中签率的高低往往与市场状况有关,与定价合理与否不具关联性。倒是可以参照香港市场的一些做法,在大盘股发行中,让参与者都能小小的分到一些,显示对弱势群体的关照和倾斜。
  在市场火爆时,甚至有专打新股的理财产品出现,这种现象才是非常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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