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4日 03:45 |
作者: |
罗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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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日前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了具体量计标准。 统计数字是客观的反映,应该说是有什么样的现状就有什么样的数据,数据反映出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优劣,也反映出进步和落后,小小的数字虽然不起眼,但是它犹如一面镜子,从中能看出一些官员的作为,反映出官员的政绩。 在正常情况下,有什么样的工作绩效,就有什么样的数字,官员一心为民,造福一方,其的数字也显赫。官员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其的数字也就令人失望,数字是不说话的哑巴,是衡量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最有权威的裁判。 数字怎么样调查,采取怎么样的方式抽查,都有一套科学的统计方法,从这一角度来说数字是“死”的,硬碰硬的。有些数字又是活的,采取的调查方式不同,抽查的人群不同,数字又有不同。但是只要不走样,按照程序进行,数字大体相当,误差不会很大。 一些官员喜欢在数字上做文章,以求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或者说另有他图。从以往一些现象看,进行数字加工做假之事并不新鲜,一些单位领导为了追求所谓政绩,人为干预统计数据,暗示、授意甚至强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把数字搞上去”。少数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参与“造假”,有的甚至迎合地方领导的意图,编造虚假政绩。数字造假说到底,是一种私利的驱动,为得是要面子,稳位子,升官衔。数字造假反映出一种不良的风气,反映出一种恶劣的作风。 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根源出在官员上,只要领导不想做假,统计数字才能真,只要领导干部按统计规定行事,统计数字才能不走样,因而,统计数字打假必须从上入手,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做手脚或打击报复者予以问责,给予必要的处分,让数字造假者付出相应的成本,以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颁布正是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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