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1日 09:22 |
作者: |
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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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向 南 本报讯 华意压缩(000404)今日公告,江西省上饶市中院4月9日对公司与鑫新股份(600373)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华意压缩支付鑫新股份违约金1900万元。案件受理费16.06万元,诉讼保全费0.5万元,共计1916.56万元,由华意压缩负担。 2007年3月27日,华意压缩与鑫新股份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书》,协议约定华意压缩用其在工业园内500亩土地中位于养老院附近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向鑫新股份为华意压缩在中行担保贷款4000万元作反担保。但由于华意压缩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办好以土地进行反担保的抵押登记手续等事宜,鑫新股份对华意压缩提起诉讼。 华意压缩对此持有异议,公司表示拟于近期就此次诉讼判决向江西省高院提出上诉,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将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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