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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六项措施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7日 04:15 作者 许岩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4月17日证券时报第1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近日,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通知指出,扩大内需重点在扩大农村市场内需,开拓农村市场重点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通知指出,扩大内需重点在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市场重点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通知提出六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一是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提升和完善已有农家店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家店的覆盖面,加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同时,协调落实农家店经营药品、邮政用品、电信、文化用品的相关政策,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二是着力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有重点、有步骤地将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重点批发市场纳入“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其发展骨干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
  三是加快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农资流通企业按照《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在重点农业产区建设和改造农资门店;支持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
  四是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搭建农村商品产销对接平台,加快发展农村各类新型社区服务组织。规范和改造再生资源网络,形成回收、分拣和初加工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五是扎实做好家电下乡等重点工作。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消费水平、消费能力和消费条件的综合评估。同时,在“家电下乡”、蚕茧生产流通、边销茶储备和民族贸易工作中,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 
  六是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要密切配合,规范农村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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