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泰君安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3日 03:49 |
作者: |
谭晓雨;吴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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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谭晓雨吴轶 近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认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整个出版行业的影响都是非常积极和正面的。 《意见》对新闻出版单位按经营性、公益性进行划分并明确其各自的任务。对于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的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化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内部管理机制、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对于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则要求“所有地方和高等院校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09 年底前完成转制,所有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10 年底前完成转制。”目前,85 家高校出版单位完成或即将完成体制改革工作,占高校出版社的83%,中央党政部门出版社转制重组工作方案已经中央批准,改制工作已经启动,地方70 多家出版社实现转企改制。估计在未来数年内将掀起新闻出版企业的资本化高潮。 《意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出版企业通过整合自身出版资源、跨地区、跨部门重组的方式组建出版传媒集团,加快培育出版传媒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在三到五年内,培育出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出版传媒企业。可以想见,图书出版行业购并将趋于活跃,有望利用制度、资金、治理优势实现超预期增长。 在国有资本控股51%前提下,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参股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但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等;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以及新闻网站等业务;不得经营报刊版面;不得从事书报刊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出版传媒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到境外兴办报纸、期刊、出版社、印刷厂等实体,拓展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市场。 对已经上市出版企业,其有可能成为优质出版资源整合和注入的平台而得到政府部门的倾力支持,从而获得超常规的发展。而积极改制为企业的优质出版集团相信都将陆续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这对于做大做强行业是非常有利的。对于投资者来说,也获得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和投资机会。 以优惠政策保障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对大型跨地区骨干出版传媒企业,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数字出版等出版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鼓励其做大做强。支持大型出版传媒企业在异地建立有出版权的分支机构,鼓励其实现跨地区经营。对真正转制到位的出版单位放开出版范围、书号、版号等,支持其发展。 目前国内有三家出版发行上市公司,分别是新华文轩(0811.HK)、出版传媒(601999)和时代出版(600551)。这些公司目前看收入和利润规模都较小,静态估值较高。我们认为,借助《意见》东风,A 股图书出版上市公司有望在做强做大和信息化、数字化升级方面走在行业前列,其长期投资价值因此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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