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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源”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两被告获刑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23日 03:37 作者 吕婧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3月23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报讯  记者从浙江证监局了解到,由于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杭州金证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据悉,杭州金证源自2006年12月4日成立以来,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获得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做股评及投资类广告等手段,非法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并以此收取服务费。经查,杭州金证源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累计收取咨询服务费200多万元,已涉嫌刑事犯罪。2008年1月8日,浙江证监局与杭州市公安经侦部门协同作战,对涉嫌从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杭州金证源进行了现场查处。(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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