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5日 04:42 |
作者: |
贾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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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为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促进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通知》主要从四大方面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一步加以规范:一是建立尽职调查和后评价制度,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二是规范销售行为,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商业银行要加强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管理,宣传材料必须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发。三是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并应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四是对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区域提出管理要求。银行可允许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与银行销售人员共同对客户在银行规定的理财区域内进行保险宣传、营销活动,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应有明显区别于银行销售人员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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