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9日 03:38 |
作者: |
张若斌 |
| |
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曾经一度火热的“对赌协议”正逐渐淡出直投市场。有多位直投界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企业家纷纷回调此前过于乐观的盈利预期,国内融资企业已经很难接受以前惯用的“对赌协议”或“双倍清偿条款”。 刚刚获得全球风投界所瞩目的“红鲱鱼100强”的风行在线总裁罗江春告诉记者,虽然不断有投资机构希望与他签署股权对赌协议,但他一概拒绝了。他表示,融资企业最需要的是长期稳定的投资者,而不是企图短期套现的投机者。从实际情况看,宏观经济向好之际,一些企业家往往做出过于乐观的盈利预期,从而导致以对赌协议等形式实现高成本融资。而为满足协议条款,企业往往更着眼一些短期行为。因而,对赌协议从长期看是不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的,也无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所谓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商谈直接投资协议时,对于所投资企业未来盈利预期的一种约定,如融资方无法达到所签订的盈利预期,则投资方有权赢得融资方更多股份。此前,蒙牛、永乐等都曾与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行签订过该类协议。去年底,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正是由于未能完成2007年初与国际投行签订的业绩增长目标,从而失去了企业控制权。此外,蒙牛和恒大地产近期的尴尬境地,更是让企业界谈“对赌协议”色变。 不过,业内人士则认为,对赌协议并不是新奇的事物,它只是投资协议里众多“不平等”条款中的一类,只不过它的不确定性比较高,会导致一些意外的结果,所以特别引人关注。投资方投资给企业,无论通过多么详细的尽职调查和法律约束,毕竟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形势不如管理层熟悉,作为出资人,在帮助企业获得成长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希望能够激励企业管理层自己努力经营,审时度势,获得最大发展。因此,业界也无需把“对赌协议”妖魔化,毕竟,它仅仅是对业绩的考核,帮助双方实现公平的交易价格。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