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8日 04:21 |
作者: |
张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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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张俊杰 权证赋予持有人以某个约定的价格向权证的发行人买入或卖出正股的权利。根据行权期的不同,权证可以分为欧式权证、美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欧式权证仅在权证到期时可以行权;美式权证在权证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行权;而百慕大式权证在权证到期前的特定期限内可以行权。严格的说,赣粤CWB1属于一种百慕大式认股权证。赣粤CWB1在存续期内有两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期为2009年2月16日至2月27日;第二次行权期为2010年2月27日的前10个交易日。 目前,赣粤CWB1已经进入第一次行权期。投资者是否应该在赣粤CWB1的本次行权期内行权呢?实际上,只有在处于价内时,权证才具备行权价值。如果权证处于价外,则行权将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投资者不应对权证行权。对于认股权证,如果权证的行权价高于正股的市价,则不应行权。 昨日,赣粤高速的收盘价为9.68元,赣粤CWB1的最新行权价为20.53元,权证的行权价远高于正股的市价,权证不具备行权价值,持有赣粤CWB1的投资者不应在权证的第一次行权期内行权。尽管在第一次行权期赣粤CWB1不具备行权价值,由于该权证目前距离到期日仍有1年左右的时间,在权证到期前10个交易日,投资者仍然有机会对权证进行行权。 目前,赣粤CWB1已经暂停交易,自3月2日起,未行权的权证将恢复交易。仍然持有赣粤CWB1的投资者应该静待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再根据自身对正股和权证走势的判断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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