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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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0日 02:4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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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现分别持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2.78%、13.4%的股权,华联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华联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家商业物业公司各100%的股权,由于华联集团增持华联股份,导致华联集团间接增持本公司,并导致华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触发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详情请见2009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华联集团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收购前华联集团即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联集团并无对本公司业务、人员、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任何计划。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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