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8日 03:14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1月08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据新华社电  为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中国商务部7日起就《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进行网上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20日。同日,商务部还公布了《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草案)》,并在网上征求各方意见。
  草案规定,企业开展以下情形境外投资应当按规定报中国商务部核准:在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在安全风险等级高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境外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地方企业开展以下情形的境外投资应当按规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商品城类境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类境外投资。 
  草案明确,企业应当落实各项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企业应按规定向中国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确保报送情况和数据真实准确。 
  另外,为了提高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给有关经营者提供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导,商务部组织制定了《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草案)》。为确保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商务部7日公布指南草案,并在网上征求各方意见。
  根据指南草案,任何竞争行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限制或排除竞争效果的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界定相关市场是明确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的过程。因此,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前提,是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步骤。
  科学合理地界定相关市场,对识别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判定经营者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分析经营者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判断经营者行为违法性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指南草案共有4章,包括指南的目的和依据、界定相关市场的作用、相关市场的含义和种类、替代性分析、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界定相关商品市场需要考虑的因素、界定相关地域市场需要考虑的因素、假定垄断者测试等11个方面的内容。指南草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31日。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税总:完善境外投资出口退税政策 (06-25 03:33)
·今年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主体将呈现更加多元化态势 (02-04 08:08)
·发改委:今年非金融类境外投资有望达480亿美元 (01-19 09:16)
·今年境外投资重点仍为能源资源 (01-18 08:10)
·江苏境外投资六成项目集中亚洲地区 香港仍是热点 (12-16 08:14)
·今年中国境外投资额创新高 (12-16 09:08)
·中企境外资产逾万亿美元 (11-04 09:42)
·龚雯:境外并购 下一个是谁 (06-15 09:41)
·招行成功托管中再集团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 (06-02 08:28)
·国家外汇管理局就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征求意见 (05-19 08:24)

 证券时报记者专栏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