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东北高速案判决结果对中行财务无重大影响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5日 04:18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1月05日证券时报第6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卢 荣
  本报讯  针对近日东北高速案件判决的影响,中国银行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该行早已计提了充足准备,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中国银行2008年度无重大财务影响。
  东北高速日前的公告显示,最高法院于去年12月29日做出终审判决,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被判向东北高速支付2.94亿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GOOGLE提供的广告

 证券时报记者专栏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