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31日 03:54 |
作者: |
刘思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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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富龙热电(000426)今日表示,由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仍无法获得煤炭资源的采矿权,将与其解除《矿业权转让合同》。 此前,元宝山国资公司与富龙热电签署了《矿业权转让合同》,拟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平庄煤田古山深部区煤炭资源的采矿权转让给富龙热电,并承诺将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煤炭资源采矿权过户至富龙热电。 但是,由于国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政策发生变化,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重新划分矿区范围及设置矿业权等原因,上述煤炭资源采矿权事宜一直未获得批准。 富龙热电表示,鉴于截至2008年12月22日,元宝山国资公司仍无法获得煤炭资源的采矿权,为规避政策风险和资金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协商,富龙热电与元宝山国资公司同意解除《矿业权转让合同》。因属国家政策变化原因导致双方解除《矿业权转让合同》,元宝山国资公司向富龙热电返还6000万元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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