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9日 02: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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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朱志刚、陈少勇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由陕西省选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本人提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 由福建省选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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