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6日 02: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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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25日获悉,为推动我国探月工程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国防科工局正式发布《关于在探月工程中引入竞争机制的决定》。 根据这项《决定》,在中国探月工程的实施中,凡是有条件进行竞争择优的项目,都要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承研承制单位。对于已经明确抓总单位的系统集成项目,也应根据特点,通过设计方案征集、多方案优选或优化组合、联合研制开发等形式开展多层次的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科技力量。 《决定》明确,探月工程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对最终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和质量负全责,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逐级落实中标单位和参与单位的技术、经济和质量责任。形成适应开放竞争环境和系统工程管理的科研生产制度,做到既开放竞争,又规范有序,为真正实现竞争择优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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