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6日 02: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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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股权拟被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
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9,140万股股权拟被司法拍卖重大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08年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拟被司法拍卖的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08-065),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深中法执字第222、298-4号《民事裁定书》。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对已冻结19,140万股股权中的19,285,950股法人股解除冻结,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8日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ST盛润(证券代码为000030) 19,285,950股法人股的冻结和轮候冻结。
因SST盛润(即本公司)已进入股改程序,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之一,按照公司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本公司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股份18,855,950股。因此,解除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9,140万股股权中的19,285,950股法人股的冻结和轮候冻结,将导致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可以顺利实施,详情请见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08-086)。
二、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1份,内容如下:
(一)关于本公司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证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方证券公司1992年10月26日以入股名义,借3,500万元给本公司,从1993年6月30日至1994年3月22日,本公司累计向南方证券公司还款3,000万元,尚有500万元及利息未归还。深圳中院于2008年3月19日依法追加深圳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08年5月8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目前,本案已审理终结。深圳中院认为:南方证券公司向本公司出借的款项人民币3,500万元虽名为入股,实为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该等拆借行为因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规而应归于无效。基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本公司应将所借南方证券公司的款项予以返还。深圳中院于2008年7月30日依法作出民事判决([2007]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50号)如下:被告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方证券公司返还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借款占用期间的相应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5,204元,由本公司承担。
该诉讼事项对本期损益无影响。
(二)关于本公司、深圳市广华林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情请见2006年及2007年年报财务附注部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2)深中法经一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案原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粤高法执指字第109号指定执行决定书指定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该案。广州铁路中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本公司持有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550万股股份。因本公司至今未履行债务,广州铁路中院依法对上述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经三次公开拍卖,上述股份由竞买人北京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28.4万元竞得。广州铁路中院于2006年12月13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2004]广铁中法执字第221-4号))如下:拍卖所得款项428.4万元人民币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相应冲减本公司所负部分债务,同时本公司持有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550万股股份转归买受人北京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由于本公司未能及时收到该有关民事裁定书,故造成本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对该诉讼事项的延续披露义务。
该诉讼事项将导致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500万元,预计负债减少428.4万元,同时产生投资损失71.6万元。
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6日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2008年12月26日起,本公司办公住所正式迁址。为便于投资者与本公司联系,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办公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
邮 编:518040
公司传真及信息披露联系电话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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