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2日 04:10 |
作者: |
|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经济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导致大量投资纠纷、金融纠纷、贸易纠纷、劳资纠纷、涉外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涌入法院。近一个时期,我国许多地方法院受理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这些问题必将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较大的冲击和挑战。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认真进行研究,及早拿出司法对策,形成指导性意见,在司法层面把危机的影响降至最低,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人民法院要依法稳妥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各类案件,认真审理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因政策调整、社会资源分配不平衡而产生的涉及民生与社会和谐问题的群体性案件,努力确保社会稳定。”沈德咏说,“法院还要积极配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项目的监管,防止滋生腐败;积极协同检察、公安等机关,严厉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国家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到实处。”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