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9日 04:30 |
作者: |
许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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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商务部日前下发扩大内需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信用销售,以扩大国内需求、促进消费增长、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悉,信用销售是企业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单位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信用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中商业信用销售的基本形态,是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信用。 商务部认为,目前已经形成了信用销售良性发展的现实基础,具备了大力发展信用销售的客观条件。商务部指出,为了信用销售的发展,商务部将结合我国信用体系发展情况,根据商业信用销售的特点与需求,循序渐进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规范对信用销售的管理;鼓励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制定信用销售的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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