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6日 03:51 |
作者: |
周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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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工信部昨日就近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知》答记者问,工信部称,将引导担保机构合理确定并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标准。 工信部表示,将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简化贷款担保手续,坚持便利原则,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尽量缩短贷款担保办理时间。同时加强与银行合作与协商,争取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担保”方式,提高审保和放贷效率。 根据相关安排,对有产品、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确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降低担保收费标准,特别是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的担保机构要实行低收费。对还款有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加强与协作银行沟通,争取予以适当展期,或由短期贷款转为中期贷款,实现续贷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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