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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0日 03:26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第2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以通讯的方式(即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为7人,独立董事邓朝晖因病缺席,实  际共6人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邓朝晖、栾伟洁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二人辞职,并提名王洪  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在新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原独立董事需继续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通过了聘任舒强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邓朝晖、栾伟洁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二人辞职,并提名舒强  兴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在新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原独立董事需继续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洪简历
  王洪,男,1964年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
  1989年清华大学建筑设计专业工学硕士毕业;
  199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房地产发展专业理学硕士毕业。
  先后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设计与环境学院房地产系任讲师,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和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任副教授, 兼任阳光股份独立董事。
  王洪于2004年2月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证书号04408)
  王洪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舒强兴简历
  舒强兴,男,1948年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投资理财系 副教授。
  1978年~1982年  湖南财经学院  财务会计专业  大学本科、学士;
  196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湖南财经学院任教研室主任干部,湖南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部门经理;1997年~至今: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投资理财系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培训中心兼职教授; 湖南京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湖南省国资委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新五丰、浏阳花炮独立董事。
  舒强兴于2003年9月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证书号04024)
  舒强兴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ST 大通       公告编号:2008-06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8年4月22日经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公司在2008年6月4日、7月4日、8月5日、9月3日、  10月13日、11月14日 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说明公司冻结股权的解冻工作正在有关各方的一致努力下积极开展。
  目前股权的解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落实,本公司将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ST 大通       公告编号:2008-06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恢复股票上市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6月4日、7月4日、8月5日、9月3日、10月13日、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进展情况的公告。
  目前本公司正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协调各方积极推进恢复上市相关工作的开展,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申请需要补充提交的相关材料。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8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舒强兴,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舒强兴
  2008年10月24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洪,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洪
  2008年10月15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舒强兴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08年11 月23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洪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08年11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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