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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09日 03:05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12月09日证券时报第20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目前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参加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届满改选提名陈凯先先生为候选人》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凯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人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提名的决议。(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还需提交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届满改选提名丁以升先生为候选人》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丁以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人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提名的决议。(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还需提交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25日召开股份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九时
  2、会议地点: 上海市北京西路1068号银发大厦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陈凯先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丁以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5、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
  2)已作参会登记而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
  6、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登记采用现场登记和信函方式登记,凡符合参会登记条件的股东,可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并附登记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以确认登记。
  2)个人股东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如委托,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3)携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登记凭证前往北京西路1316号三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也可将填妥的《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等登记凭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3日。
  5)登记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316号
  6)公司联系方式:
  上海市愚园路858号
  收件人:浦冬婵、周琦奕
  邮编:200050
  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参会登记传真:62510787
  咨询电话:62510990
  7)交通方式:939路,地铁二号线。
  7、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重组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附件一:
  陈凯先,男,1945年生,博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政协委员。1996-2004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所长,2005-2008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现任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973”计划项目“基于基因功能的创新药物研究”首席科学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制”总体专家组成员;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长,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科协副主席,浦东新区科协主席,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副会长;中国药理学报、物理化学学报、中国医药工业杂志、分子科学学报、药学进展、中国药物化学杂志编委;浙江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复旦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陈凯先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丁以升,男,1968年生,博士,高级律师。先后在上海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上海天易律师事务所、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30余家大、中型公司法律顾问,承办经济、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和非诉业务300余件。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丁以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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