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1月27日 04:53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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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部署,为保证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灾后恢复重建需要,近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四川、甘肃、陕西三省2009年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预算200亿元,其中四川170亿元、甘肃20亿元、陕西10亿元。 同时,中央财政还下达四川、甘肃、陕西三省2008年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预算133.13亿元,其中四川113.03亿元、甘肃12.7亿元、陕西7.4亿元,加上已拨付地方用于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公路恢复重建、地质灾害治理等资金441.4亿元以及在灾区的中央单位恢复重建资金58.96亿元,合计共下达2008年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预算633.49亿元,为全面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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