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刊登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评估报告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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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06日 03: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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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了"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和"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已公开竞拍、协议受让的方式收购与环氧丙烷、聚醚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公司将于2008年9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本次收购资产交易价格系受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山东启新会计师事务所、山东鲁盛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报告,因上述二所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根据公司"2008-025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承诺,蓝星东大已委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源土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对本次收购资产出具报告,公司现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将报告刊登在巨潮网,提请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北京华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源[2008](估)字第137号《土地估价报告》;
2、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发评报子[2008]第058号《资产评估报告》;
3、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发评报子[2008]第088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提示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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