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04日 02:49 |
作者: |
李巧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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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李巧宁 本报讯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一些地方出现以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名义对中小企业实施融资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且发展蔓延迅速。公安部提醒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融资渠道;在遭遇类似可疑融资诈骗时,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据悉,今年4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查处了16家从事融资诈骗犯罪活动的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这些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通过与中介公司相互勾结、发布虚假融资信息等方式,骗取600余家中小企业资金达数千万元。 警方提示,代表处融资诈骗犯罪具有鲜明特点:一是运作方式极具欺骗性。此类犯罪的不法分子通常租用高档写字楼,编造精美公司简介,在各类媒体广做宣传,吹嘘公司有庞大的运作资金和雄厚的实力,甚至向融资企业出具不易证实的巨额外国银行票据,骗取融资企业信任。一旦被识破,这类代表处立即更换活动场所,关闭相关网站,重新注册新的代表处继续行骗。二是代表处与中介机构形成诈骗链条。在诈骗过程中,代表处往往与评估公司、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公司相互勾结,指定融资企业到指定的关联公司进行项目评估、担保等。三是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逃避打击能力强。代表处融资诈骗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多利用临时雇佣的“项目经理”、“商务代表”负责与融资企业签定合同、收取费用等具体事宜,自己则在幕后组织指挥,以此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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