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8月30日 04: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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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由景德镇市财政局划拨的补助资金6,352,500元。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景府办抄字[2008]205号),将公司缴纳的520亩土地交易税费地方所得部分作为 "其他制造业支出" 拨付给公司用于生产经营。该项财政补贴可计入当期收益。
二、200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520亩土地收储款余款4,550万元。公司与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在2008年4月1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并于2008年4月2日收到首笔土地补偿款7,000万元(相关内容刊登于2008年4月3日证券时报B4版)。至此,公司出让520亩土地总价款11,550万元已全部收齐。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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