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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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8月28日 06: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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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08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工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推选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的工会代表认真讨论,经投票表决,选举刘贵忠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刘贵忠先生简历附后)。本次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与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就任。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刘贵忠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刘贵忠先生曾任湖南洞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自1996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技术中心主任等职务;主持研制的"溶剂粘合或热粘合直焊性聚氨酯漆包铜圆线"项目获1999年度珠海市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突出贡献三等奖,主持研制的"155级聚氨酯漆包铜圆线"项目获2002年广东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是本公司"复合型漆包线"等2项实用新型专利的设计人之一,在《电线电缆》上发表论文两篇。刘贵忠先生现任公司技术总监,兼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绕组线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刘贵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08-052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通知情况
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08年8月12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于2008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诸建中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唐都远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6,034.30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诸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李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选举黄纪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选举赵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关于选举黎结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选举袁进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关于选举黄崇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关于选举吴友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关于选举卓庆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陈士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侯贵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两名当选监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刘贵忠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0,343,0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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