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7月17日 05: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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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家邮政局16日宣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7月12日公布并施行。这是我国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据悉,《办法》主要从三方面对快递服务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一是规定了快递服务的基本规范。明确要求提供快递服务要执行《快递服务标准》;快递企业应当公布并遵守其服务承诺、合理制定格式合同;明确了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禁止性的行为种类。 二是规定了快递安全的基本规范。《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禁止寄递的物品种类;同时规定,在发生服务阻断或停止快递经营时,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邮政管理部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是规定了快递市场管理的主要方式。规定从事快递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备案手续,以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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