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良宾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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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7月01日 05: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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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6月30日收到董事高良宾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书面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高良宾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在此,公司对高良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第八项议案为补充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魏风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429,141,5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66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29,14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29,14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29,14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29,14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29,14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29,14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5,356,4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许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29,14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宗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6月30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会董事11人(潘恒礼董事因公出国本人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明辉先生代其对会议议案投票),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副董事长魏风华主持,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许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主任:孔文;组员:郑登渝、徐武州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计通过《薪酬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薪酬委员会成员为:主任:张廷安;组员:徐武州、金铁山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主任:许健;组员:魏风华、郭宗昌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主任:徐武州;组员:孔文、张廷安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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