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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1.12亿收购上海嘉美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5月15日 05:34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05月15日证券时报第30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投资该广告公司回收期为7.3年,内部报酬率9.34%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日前,新华传媒(600825)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拟以1.12亿元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   
  嘉美广告成立于2000年6月27日,注册资本4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等业务。嘉美广告是上海寿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美广告目前是《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公司,业务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新闻晚报》及其他部分广告代理收入。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净资产清查调整后账面值约为1227.8万元,评估值为1.24亿元,评估增值率909.92%,此次评估的预期收益折现率为13%。经测算,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的投资回收期为7.3年,内部报酬率9.34%。预计嘉美广告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净利润1650万元;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1.9亿元,净利润1733万元;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2.2亿元,净利润1820万元。
  新华传媒此次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的价格拟定为1.12亿元。嘉美广告原股东承诺该公司在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税前利润总额分别不低于2200万元、2310万元和2427万元。嘉美广告原股东承诺将股权转让金中的6937万元现金质押给新华传媒,作为对三年利润承诺的担保。在利润承诺期内嘉美广告的每一会计年度审计后,由公司根据其利润承诺完成情况,在扣除利润缺口后将余额逐笔释放。嘉美广告原股东承诺现金质押担保在利润承诺期内不可撤销,除非提供本公司认可的经评估的足额担保。
  新华传媒表示,此次关联交易将使公司业务结构有效整合并产生并购协同效应,为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最大的平面媒体广告公司奠定重要的基础。嘉美广告是上海市著名的广告代理公司之一,拥有较强的广告经营能力,尤其是在活动营销和中小客户拓展上表现突出,其代理的《新闻晚报》广告收入增速大大超过上海市平面媒体总体增速。通过收购嘉美广告,一方面可以扩大中润解放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降低运营成本,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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