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5月08日 05:48 |
作者: |
于扬 |
| |
证券时报 记者 于扬
本报讯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获悉,宏达股份的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已被立案稽查。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调查。 此前,在上证所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该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此,上证所已对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并对其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的处罚。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之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宏达股份的股东违规减持行为将有具体的惩罚措施,绝对不会止于交易所的谴责,以切实对这类行为起到惩戒作用。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