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5月08日 05:47 |
作者: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〇〇七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4月17日召开的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2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分红派息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14日,除息日为2008年5月1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8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高管股份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阳市新华路126号
咨询联系人:李敏
咨询电话:0851--5592199
传真电话::08551--5596625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