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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03日 05:36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04月03日证券时报第19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杨公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69932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993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993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993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993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会议审议认为,公司主业规模正处在快速扩张发展期,对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后结转至下年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993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6、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993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7、审议通过《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法定审计单位,负责公司2008年财务审计工作。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993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公司聘请的金诺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徐永胜先生、段东梅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3、金诺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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