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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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03日 05: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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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
●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2.07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9日(星期三)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8 年3 月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就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1,310,544,0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其中,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2.07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9日(星期三),除息除权日为: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
三、派息及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8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及转增股本方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当日,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员:郭金 陈兰
3、咨询电话:0755-26909069 0755-26935265
4、联系传真:0755-26600517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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