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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贷结清再贷款视同首套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01日 04:53 作者 唐曜华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04月01日证券时报第10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深圳部分银行房贷业务试探政策底线第一套房贷结清再贷款视同首套
  证券时报记者 唐曜华    
  本报讯  在北京、上海纷纷传出第二套房按揭贷款政策放松之际,记者昨日以客户身份向深圳几家银行咨询后获悉,如果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经还清,再贷款买房仍可以视为首套住房,不过前提是家庭成员名下均没有贷款。
  去年12月份央行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不过与北京几家银行相继公布该行认定的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大小标准不同,深圳大部分银行在执行时不参考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即只要已经贷款购房,不管第一套房面积多大,再贷款买房均按第二套房政策办理。
  对于第一套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客户,多家银行的个贷业务员表示“第二套房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前提是家庭成员名下所有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才能视为首套,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也有银行规定第一套已经出售才能算第二套,一家国有银行深圳福田区个贷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第一套住房已经出售,再贷款可争取按首套置业,不过“要看(客户以及房产)具体情况,不一定能争取到”。
  对于第二套房政策放松的传言,建行、招行、工行等银行纷纷加以否认,均表示仍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的规定。上海银监局日前也公开表示“暂未发现有放松二套房政策情况”。 
  “第二套房政策放松可能只是基层个贷业务员吸引客户的说法,我行仍按照相关监管政策严把审核关。”一家股份制银行总行个贷营销经理称。
  一地产中介人士则认为,第一套房贷款结清后再购第二套房可视为首套房的政策对大多数人意义不大,毕竟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的人不多。
  深发展深圳分行行长周立的观点颇能代表银行对当前房贷业务的看法。在此前深发展业绩发布会上,周立曾表示,该行在审查按揭贷款时,对申请人负债率指标比较看重,一个人第一套贷款已还了,对银行负债就没有了,如这套房出售变现,个人偿还能力更强,银行更愿意向这样的客户提供贷款。但他没有透露深发展具体的二套房的界定标准细节。他还表示,今年以来,深圳房地产泡沫在逐渐挤出,很多楼盘价格比较理性,银行做按揭的质量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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