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31日 05:39 |
作者: |
张若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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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针对部分银行放松二套房贷款的传言,上海银监局调查后发现,上海各商业银行实际业务开展中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款相关政策,目前暂未发现有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现象。 近日,媒体对商业银行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可谓铺天盖地,不断曝出有商业银行松动第二套房贷现象。对此,上海银监局非常关注,并专门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上海各中资商业银行均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款相关政策,经核实,目前暂未发现有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现象。 事实上,目前各中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并无问题;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以住房贷款次数为套数。第二套房贷款的成数均规定不超过六成,利率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问题在于,对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满足借款人已还清前期住房贷款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条件下,央行和银监会允许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仍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据了解,上海银监局十分关注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开展情况和房地产系统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定期向商业银行通报房地产信贷风险情况并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对个别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较快、风险暴露较多的银行,会采取双边会谈的形式予以风险预警,专门强调不能降低第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以及其他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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