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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28日 08:55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03月28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08年3月26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副董事长马永春、董事张杰夫、董事康丽华、王炜、梁月林和独立董事李鹏、刘奎钫,独立董事魏炜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董事会,书面授权独立董事李鹏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丁治平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并拥有表决权的董事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一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投资建设“70万吨/年捣固焦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本年度将有部分资金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短期内以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6个月内归还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4月15日(周二)召开200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4月8日(周二),会议方式为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项议案将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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