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2月21日 05:50 |
作者: |
蒋晔;李玉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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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诉人、三名被告相继发言后,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邱忠保一案将延至3月再审 证券时报记者 蒋 晔 李玉亭 本报讯 继2月19日开庭之后,邱忠保一案昨日继续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结束了长达6个多小时的控方举证后,昨日下午3时左右,庭审进入了双方辩论阶段。 富有戏剧性的是,在公诉人、三名被告相继发言后,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为3被告辩护的5名律师因此未能发言。记者打听到,下一次庭审可能会安排在3月上旬。 虚假资产骗得龙昌股权 在辩论阶段,公诉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首先发言,指控邱忠保合同诈骗、挪用资金两宗罪,其兄邱忠国是其合同诈骗的从犯,而浙大海纳前财务总监乔正科则是邱忠保挪用资金罪的从犯。 公诉人指出,邱忠保收购中油龙昌是个完整的骗局。在收购之前,邱忠保就已获悉上市公司的原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有意出资4.57亿元回购中油龙昌所拥有的中油塔里木输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东银输油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陇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在获得这笔收购款之后,邱忠保指使有关人员,当天在同一家营业部就将这笔款项尽数转到飞天的账户上然后又在几个账户内划转,此后一直没有归还。此外,还支付给了有关人员7000万元的中介费。 公诉人还在庭上指出,在收购中油龙昌之前,飞天系下属81家公司大多没有实质性的经营性资产,实际在营运的仅有三家,而且经营情况并不好,当时,整个飞天系在西安欠债超过7亿元,资金周转已经出现了问题。“就连邱忠保因挪用某券商1亿元保证金而被南京警方刑拘,所需的500万保释金也是由其兄邱忠国从他人处借来”。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为了能够顺利获得中油龙昌的股权,邱忠保伪造了飞天的审计报告,隐瞒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提供了虚假的资产重组方案,从中石油手中骗得中油龙昌的股权,然后将实际无任何价值的资产吹嘘成每年可以盈利超过10%的资产,卖给上市公司,从而使得龙昌失去了经营能力。此后还指使派到龙昌的财务人员,伪造对账单欺骗其他股东。 基于上述事实,飞天公司犯有合同诈骗罪,考虑到飞天已没有经营能力,因此依法追究其控制人邱忠保的刑事责任。 伪造单据套取上市公司资金 对于邱忠保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一事,公诉人指出,通过伪造单据等多种方式,邱忠保从中油龙昌抽走资金,造成该公司5.87亿元的直接损失,并通过虚假的财务报表从银行骗取贷款和违规对外担保,使公司欠下1.648亿贷款。以伪造公章和对账单的方式套取浙大海纳资金,给该公司造成2.03亿元的损失,通过委托理财的形式将福建三农4.5亿元资金划转至新华证券某营业部账上,然后转走,给公司造成损失。 对于这些指控,邱忠保提出异议,尤其是对套取龙昌资金,他表示,这完全是由其助理庄季希一手操纵,他本人对此并不知情。 按照公诉人的说法,此案涉及三家上市公司及多家银行,涉案金额超过12亿元,因而危害性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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