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漫游费上限下月执行新标准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2月14日 05:52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02月14日证券时报第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据新华社电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公布: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即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
  按照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新方案标准的,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两部委再征漫游费意见 近期作最终决定 (02-13 09:34)
·两部委再就降低漫游费征求意见最终方案基本成型 (02-13 13:51)
·漫游费听证会初战告捷下调0.1元 仍有下降空间 (02-13 08:32)
·听证会未达民意 真降价需破除一家独大 (01-25 14:03)
·叶雷:请专家不要掺和漫游费利益纷争 (01-23 10:15)
·“降”声一片 漫游费听证会结束 (01-23 12:56)
·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昨举行 (01-23 08:42)
·引入竞争才能打破高资费“坚冰” (01-23 08:43)
·漫游费调整 运营商并不吃亏 (01-23 08:43)
·除了漫游费 还有多少服务产品应该降价 (01-22 14:36)
 GOOGLE提供的广告

 证券时报记者专栏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