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以“户”为标准认定第二套住房
2007年10月15日 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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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建行董事长郭树清日前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 以“户”为单位,意味着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郭树清表示,由于国内不同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时,会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能“一刀切”。建行是国内最大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在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21.7%。目前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对房价的具体影响短期尚难以判定,但毫无疑问对遏制炒房将有直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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